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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新式标点符号正式启用
发布时间:2008-06-20 16:15:46

   

采用新式标点编排的书

        1920年2月2日,北洋政府教育部发布第53号训令——《通令采用新式标点符号文》,批准了由北大六教授联名提出的《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方案》。我国第一套法定的新式标点符号诞生,成了语言文化发展史上值得记录的一笔。
        1919年4月,以胡适为首,包括钱玄同、刘复、朱希祖、周作人、马裕藻在内的六教授,表示极不愿看着“现在的报纸、书籍、无论什么样的文
章都是密圈圈到底,不但不讲文法的区别,连赏鉴的意思都没有了”,在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一次大会上,他们提出了《方案》,要求政府颁布通行“,。;:?!——()《》”等标点。11月底,胡适对上述方案作了修改,把原方案所列符号总名为“新式标点符号”,次年被批准。
        新标点符号在中国的推行颇费周折。据说1918年胡适出版的《中国哲学史大纲》,是我国最早使用新式标点的书。胡适特将此书送了一本给章
太炎,上写“太炎先生指谬”,下署“胡适敬赠”,在两人名旁,各加了一条黑杠符号。章因弄不清这个符号的作用,他看到自己名旁加了黑杠,不禁大骂:“何物胡适!竟在我名下胡抹乱画!”及至看胡的名旁也有黑杠,才消了气说:“他的名旁也有一杠,就算互相抵消了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