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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史36】孙大午:我有一个梦想,却遇到梦也想不到的事
发布时间:2008-12-17 08:36:14

河北大午集团创办者讲述一个特殊民营企业的发家史以及民间集资风波

  有很多人找我谈话。有的人甚至给我写好了认罪书,说只要我签名,就可以放我出去。我说我不签。我的态度是我没有罪,但是我服从法律。———孙大午

  幼时,孙大午的梦想是做谢瑶环(田汉京剧《谢瑶环》的人物)那样的人,身为唐朝巡抚,不畏强权,惩治贪官污吏。孙大午终究没做成谢瑶环,却步入了商界。在他成为亿万富翁以后,依然没有丢掉他最初的秉性:敢于直言。

  2003年以前,他只是个地方小富豪,从最初的走乡串户推销鸡鸭饲料到后来有了一定规模。这样的小老板在富庶的长三角、珠三角比比皆是,但是在位于华北平原的河北徐水当地,他还算个响当当的人物。与当地其他先富者不同的是,他喜欢以儒学治理企业,闲暇时间撰写关于农民问题的文章并到处投稿,并为乡亲们修路建学校,在自己的企业所在地建立起一个和谐的大午城,但他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却被媒体形容为“紧张”。

  2003年初夏,一场突如其来的牢狱之灾让他戏剧化地成为一个公众人物。那年5月27日,他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入狱,却获得了国内学界和企业界一致声援,并引发民间集资是否有罪的大讨论。

  在五个多月的监禁后,孙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四年执行并处罚金十万元。

  在他最困难的时候,经济学家茅于轼称赞他说:“他做了一件犯法的好事”;联想的柳传志给他写来亲笔信,并借给他1000万渡过难关。

  重获自由的孙大午推出了自己创立的私企立宪制,自己退出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研究起了徐水县历史、釜山文化,闲暇时光亦开始四处游历。他说,这才是他喜欢的生活。

  大午集团曾因那场风波受到重创,产业全面停滞,而今天漫步大午城,又机器隆隆,到处都在搞建设,一片生气勃勃。大午城的春天,迟到了5年。

  这就是我的发家史

  我们走到了一起来了/来到了这好人相聚的地方/道路泥泞我们曾经艰难跋涉/土地荒芜我们曾经费力垦荒/卑亢伴着勇敢起步怯弱扶着正义成长———孙大午

  1985年,我当时在农村信用社工作,我的妻子跟其他4户农民贷款2万元,承包了村边的荒地,办养猪场和饲料厂。开始饲料质量很好,销路也不错,后来干着干着就偷工减料,质量不行了,就倒闭了。我就说,你们4户弄,2万块钱贷款我来承担着,可以往后续贷,什么时候企业缓过来了,你再还。结果没有人敢挑这个担子,我就说让我家属把这事担起来,你们4户都撤出去。因为我家属是个妇女,又当厂长,又当会计,不可能搞股份制,你们自己的投资,我完全退给你们,亏损的由我来承担,他们很高兴,就一块儿吃散伙饭。我们就养了1000只鸡,滚动发展起来了。从那时起,我家属和孩子就住在那儿了。我每天下班后骑自行车往回赶帮着家里干活,后来又买了摩托车。我们开着拖拉机到各个村里去试销饲料。年底的时候,已经有七八十个工人,企业已达到一定的规模,我便辞职了。

  我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建设大午城。聚集人口达到一万人,就业人口3000-5000人,产值3—5个亿,这样一个大午城。大家很祥和地生活在这里,是一块净土,是一个好人相聚的地方。这里的“天是蓝的,水是甜的,人是善良的”,我们很爱这个地方。我希望,可以让大午村里的人都住得起房子、看得起病、他们的孩子上得起学。出事前,大午集团所在的大午村已经有了2000人,我在这里建了学校,建了医院。

  大午集团搞的可以说是桃花源的生活方式,但绝不是乌托邦,我也没有乌托邦情结。我追求的是一种自由和谐的社会形态。我的作用就是撑起这个劳动空间,对人们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我没有真正干涉过。我让企业信马由缰地发展,人们的生活也保持一种很自然的、和谐的状态。

  我虽只有初中学历,却被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邀请,发表农民问题的演讲。2003年3月13日,我在北大图书馆报告厅发表了演讲,我说,“这些年农村发展不快,其根源不是因为缺资金、人才,而是许多现行的法律绑住了农民的手脚。现在的问题不在执法,而在立法。各个部门都有法律,卫生局有卫生法,农业局有农业法,土地局有土地法,畜牧局有畜牧法,工商局有工商法,他们都有执法队伍。唯独农民没有法律,谁来保护农民?”

  有人说我不够“圆”,其实我可以“圆”,但我不愿意选择“圆”,因为我觉得我不需要,我并不比其他大企业家矮小。出事之前的2003年春节,我在保定参加一个企业家的聚会,在场的有地方领导,当时有人一脸正经地对我说,“孙大午,我们都不照章纳税,就你老实纳税,你不有病啊?”我说是我有病。一次在演讲中,我也对自己企业尚能生存发展作了个悲凉的解释:“可彰而不可学,没有代表性,只是个死里逃生者。”我不要求其他企业像我一样,我承认我是企业经营者中的异类,要不我们有病,要不别人有病。我甘愿为我的行为承担相应的风险。但是说完这句话没有两个月,我就出事了。

  我做梦也没想到,我会在集资问题上出事。

  很久之前,我们就搞了个粮食银行。造饲料离不开原料玉米,我们就借农民的粮食,先让农民把玉米存在这儿,按5毛钱一斤作个价,三个月或半年以后给你付款。如果3个月后,玉米价涨了,涨到了一斤8毛钱,我们就按8毛钱给你。随高不随低,这样既保障农民的利益,企业也不吃亏。对于农民来说价格有保障。对企业来说不用向银行贷款,取得了一笔流动资金。然后再集合村里的剩余劳动力,这就是大午集团起步的原始过程。

  一开始我们养一千只鸡的时候就和工人借粮食,我们那个地方没有钱,但是粮食很多,一千斤粮食借半年,打借条,半年以后可以拿这个条子把粮食领回去,如果不需要粮食可以领钱。如果粮食涨价了,我们就按市场价,如果降价了,仍然按当时签订的价格。农民的粮食存在我们那儿会增值,我们从农民那儿借粮食养猪养鸡。所以,我借粮食到几万斤,到几百万斤。这就是我的发家史。

  到上世纪90年代,物价比较稳定了,农民觉得不如直接把这粮食作价借给我,半年以后既不支钱也不支粮,就转成借款,按银行支付利息。一开始我们按贷款利息,后来就按存款利息。这么多年一直走下来。

  我的企业搞了20多年了,真正得到的贷款只有5万块钱。我是基本已经放弃了贷款。不是我不想贷款。我的企业固定资产上亿,但我贷不出钱。可以说,民营企业中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发展中的小企业,贷款之难难于上青天!当然上天是容易的,神七都上天了,中小企业还是贷不到款。我个人对银行没有怨言。金融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个体制问题,或者说是制度设计问题。

  几年前我建了一个葡萄园,由保定市立项,投资1200万,让我贷600万,我同意了,花几万也值得,但没贷下来,后来我的葡萄都丰产了,但我连一分贷款也没拿着。

  我无罪,但我服从法律

  人为什么有思想/有思想是多么痛苦/在监牢里,一间小屋/中间隔开栅栏铁柱/2米×1米,挤下一张床铺/剩下2×2米,围着脸盆转/一步、两步、三步/我总想起拉磨的毛驴———孙大午

  我知道,依我这种性格,肯定要受些磨难和挫折,这是很正常的,这是我的选择。但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一次坎坷,居然以这种突然的方式甚至是恐怖性的方式降临到我身边,这是我意料不到的。

  (2003年)5月27日上午10点,我正开着会,县里的政协副主席,也是我一个朋友,打电话给我说,新来的县委书记请我吃顿饭,让我赶到县城的鸿雁大酒店。11点时,我和司机就到那去了,刚去到就被几个便衣警察包围,秘密把我带走了。

  他们就把我关起来,让我交代、反思,我说你们为什么关我?县里纪检委副书记说,这是“双规”。我说,我又不是国家干部,为什么对我“双规”。他就说,那就是“双指”吧,就是让我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代问题。

  可我根本想象不到我有什么问题,这是最可怕的。后来给我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我当时做的时候是咨询过律师的,律师说这是不犯法的,我才去做的,所以我根本想不出我这点触犯了法律。

  两天之后的29日,我被拘留了。再之后又过了37天,被批捕。然后又关押了4个月,最后是起诉审判。我最终知道我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他们给我看起诉书的时候。

  最初起诉书上给我定的是6项罪名。我的感觉就是哭笑不得。哭的是冤,可我这性格也哭不出来;笑的是整一个人太容易了。除了非法集资,其他几项罪一是贪污受贿。我办学校都是人家请我吃饭,我没有收受别人的钱财;二是偷税漏税,这一点自己太清楚了,我从来都是照章纳税;三是学校操场和土地违规,我也没有,手续齐全;四是非法私藏枪弹罪,枪弹都是很久之前民兵打靶剩下的,都放在公司保险柜里,我没有触及,而且当时办理了没收手续的。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我知道必须具备三条,缺一不可:有主观意图;有实施行为;有犯罪后果,有受害者。

  我看过一本书,写日本人把一个人放在井里,外面有人把吃的用绳子吊下来,里面的人时间久了,就疯了。我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出去。以前看电视剧,看到里面被关押的犯人都盼着被提审,觉得不理解,但是这种感觉,我终于体会到了。漫长的16天里,就提审过我一次。在那种环境里,你特别想找人说话,想和人交流,哪怕是你的敌人也行。那时才知道跟人说话是一种多么大的享受!

  刚开始我很想出去,这种生活过得久了,也就不想出去了,就是想,我决不自杀。我问他们要书看,他们不给我,后来就给了我一本初中英语,我就什么都不想,就开始背英语。我是在逃避去想我的企业怎么样了、妻子孩子怎么样了、我85岁的父母怎么样了。

  有一个年轻的警察看管我的时候,我说,你能让我给我父母打个电话吗?让我知道他们是不是还活着?哪怕我给你1万块钱也好啊!可是他没有回答,第二天他被调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一直到后来律师来看望,我才有了母亲的消息。她老人家让律师给我带话:只有上不了的天,没有过不去的山。我第一次在监狱里哭了。

  后来把我从小号转到了大号,是关押重刑犯、死刑犯的房间,但我感觉反而好多了,跟他们有说有笑,我跟他们讲佛学讲宗教,他们都叫我孙老师。

  在我关押期间,23个同室的狱友中有两个被枪毙了。

  有很多人找我谈话。有的人甚至给我写好了认罪书,说只要我签名,就可以放我出去。我说我不签。我的态度是我没有罪,但是我服从法律。

  最后其他的指控都站不住脚,给我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说最高要给我判刑10年,但是我觉得我没有罪。我是登门去借款,而借款是自用,又不是放贷,再说这个钱也不是我孙大午自己借的,是公司借村民的,而且都是借的我们的养鸡户、学校学生家长的钱,这跟我个人行为没有关系,为什么要给我个人定罪呢?而且我固定资产有两亿,借款1000多万,我又不是还不起,为什么要判我这么重的刑呢?

  后来我进入到大号的时候,已经感受到审讯我的人对我态度变了,变成优待了,可以不干活,可以随时出去看书。最初表示对我的处理会“从重从重再从重”,变成了“从轻从轻再从轻”。我是第四个月的时候才知道外面有那么多人为我奔走的。大大出乎我意料的是,有那么多有识之士在为我而奔走,其中绝大部分我素昧平生。

  很多领导来和我谈话,他们劝我见好就收,要我保证庭审能够顺利进行。我说了一句话:“我无罪,但我服法。”

  庭审时,我哭了两次

  当我第十次来到大午集团,终于看到孙大午先生走出监牢,那天上午,我第一次绕整个大午集团散步,脚下是满地凝霜的枯草。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每一次匆匆离别,都有一种感动,我在帮助一个值得尊敬的人。──许志永

  2003年10月30日上午,庭审现场来了很多记者,由朱久虎、张星水和许志永博士组成的律师团,为我做了无罪辩护。许志永的辩护词让我终身难忘:“今天被审判的不应该是孙大午,而应该是中国僵化的金融管理体制!”

  庭审的时候,我哭了两次。第一次是他们拿证据给我看,说那是存款条。我说上面明明写的是借款条,难道你们不识字吗?他们就冲我吼:孙大午,你认罪吧!你老婆批捕在逃,你两个弟弟在看守所押着,你家里还有两个80多岁的老人!我想到我的母亲,哭了。第二次我是感动。庭审人员说:孙大午你道德高尚,作风正派,但是我们不是按照道德办事,是按照法律办事。我又流泪了。难道法律和道德不应该是一致的吗?那到底是法律错了,还是道德错了?

  最后让我做陈述的时候我说:如果这个事情一定要有人承担责任的话,我愿意承担。我希望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把企业搞下去。

  那天的庭审一直持续了6个小时,我等到了我的判决书,宣布大午集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以罚金30万元;我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10万。

  对判决结果,我是满意的。后来很多人问我,我没有讨到无罪的说法,还是被判了刑,甘心吗?我当然不甘心,可是我毕竟做不到方孝儒那样啊。我知道我的弟弟还在关押,我的父母都经不起任何的折腾,我能出来,这就是最重要的了。十天的上诉期满了,我选择不上诉,结果第二天,我的弟弟们就被无罪释放了。

  自从回家后,我做过很多思考。有时我也想,这非法与合法之间也没有明显的界限,这些问题从法律上也没有理顺,也说不清楚。一是从程序上没有理顺,二是从法理上没有说清楚。

  程序上,比如说,这种违法行为是不是与银行有关,就由银行来管,我们是不是可以和银行打行政官司。银行来查、来罚款,说你违规了。好像银行有给我并没处罚,马上就进入刑事诉讼。而这种情况不仅在金融部门,在其他部门都有这种现状存在。比如偷税,即使你从来没有偷税,他们也可以把你抓起来,这样行政处罚就没用了。我想今后是不是先从行政处罚开始,给企业一个较平等的申辩机会。

  第二个,从法理上没有界定清楚,就是说,借一户是合法,借10户是合法的,借100户就是违法了?比如我的企业有4000多人,和我孙大午沾亲的,比如借孙二午的钱是合法的,那么借二午的亲戚家的钱,比如他岳母的钱,由二午去借,那是不是就违法了?你不能认为和董事长沾亲的就是合法的,不沾亲的就是违法的,这些问题也说不清楚。我想,这个借款只要是熟人和朋友,你能借出来,也愿意借给你,只要能真实表达,那么就符合民法,是自愿的。可是现在说符合民法,但又不符合金融法,不符合刑法,所以说在法理上也有问题的。

  很多人问我经过这事以后,我有什么改变。其实思想上的改变没有,我还是孙大午,坚持我以前的性格。要说生活上的改变,那就是我原不抽烟,但这件事之后,我开始抽烟了。

  我发明了私企立宪制

  回首噩梦已经年/亲人仍旧泪涟涟/别说晴天愁阴影/本分农民耕田难/自由劳动生财富/淳风化雨多善男/不是大午花一点/万国遍呈桃花园———孙大午

  这次入狱,让我认识了很多的朋友,其中包括柳传志。2003年10月31日,他在电视上看到我“定罪”的消息后,以个人名义给大午集团发来了传真:

  “尊敬的孙大午先生:您好!我是联想集团的柳传志,看了中央电视台有关你的节目,对你的境况很同情。中国由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过程中会有法律、政策等诸多方面不配套,这样必然造成作为一个民营企业经营中的难度。希望你在这个时刻一定要稳住阵脚,不要因此乱了方寸,我在当年创业时也遇到了许多的困难(虽然没有你现在所遭遇的困难大),但是都挺过来了。只要你保持你的这种奋斗精神,就一定能渡过难关。”

  我出来后,柳传志派一位副总来到大午,表示愿意帮助大午共渡难关。我也很想去北京见柳传志一面。2003年11月下旬,我专程前往北京和柳传志谈了一次,谈得很投机也很畅快。这是一个令人尊敬的大气的人。年底,联想控股借给我们1000万元用于发展企业。这笔钱,帮助大午集团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候,2004年大午集团实现盈利600多万,2005年盈利七八百万元,走出了非法融资案的阴影。去年,我们已经把这1000万归还给了联想控股。但是柳先生的情谊和信任,让我终身难忘。

  自从出来以后,我对赚钱的欲望更淡了,把董事长的位子让给了弟弟二午。我知道以我的性格,做很大的企业,很难。

  由于我的入狱,大午企业的发展几乎全面陷入停滞。我开始考虑企业的接班人和出路问题,整整思考了一年。我不能把我的企业的整体命运都交给我的儿子,这对企业不负责任。这种情况下,我发明了私企立宪制。它的三个本质特点是:三权分立,民主决策、虚君共和。

  私企立宪的基本内容是:集团设立“三会”,即监事会、董事会和理事会。监事会主要由家族成员组成,对董事会、理事会进行监督,但无决策权,也没有任免董事长、总经理的权力;董事会由企业内部选举产生,行使企业投资等事宜的决策权,但无权干涉具体经营;理事会由集团内各分公司一把手组成,执行董事会决议,行使具体经营权。

  2006年12月16日,大午集团董事会开始了真正意义的选举,诞生了集团的13名董事,2名候补董事以及7个子公司的一把手。这一制度实施两年来,运行的效果比想象的要好,至今没有看到决策失误的地方,所以说民主是个好东西。

  我还在建设我的大午城。现在企业还是没有贷到款。我的办法就是发展慢一点,企业搞小一点,靠自我积累滚动发展,这条路是非常艰难,但非常稳定。我不着急,采取无为而治的办法,哪个厂能挣钱就发展,不挣钱就下马,我绝对不刻意搞大。比如大午烤鸡,在本地没有大午烤鸡不成席,在北京也非常畅销,但是结不了账,年底才给汇钱,就是能卖出去我也垫付不起,因为我没这个钱,所以大午集团的产品不赊销。我采取的办法是发展慢一点,战略就是乌龟精神,爬得慢,但爬得稳。

  ■口述人简历

  孙大午,河北大午集团创办人。1954年6月出生在河北徐水县高林村镇狼五庄村。1979年-1989年在徐水县农行工作,期间自修大学语言文学课程及河北政法函授。1989年下海,创办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他被指向3000多户农民借款1.8亿元被捕,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一些学界人士认为这是一个典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扩大化的例子。孙大午被描述成一个优秀的农民企业家,一个为中国农民前途命运忧心忡忡的思想者。重获自由的孙大午却推出了自己创立的私企立宪制,退出公司日常运营管理。

  采写:本报首席记者 姜英爽

  图片:口述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