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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行花烛
发布时间:2003-08-26 11:39:23
来源:广州您好
    广州尚有一种很有意思的奇特风俗。即老夫妻结婚满60年时,再举行一次婚礼,俗称“重行花烛”,或“再行金婚”。 

    重行花烛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资格“重行”。如,除了结婚满60年这个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有妻子原配;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孙子、孙女、外孙须齐全;老夫妻身体硬朗;家庭经济较宽裕;因为能具备这些条件的人不多,故显得特别的珍贵,其礼仪办得比初婚时还要隆重。

    重行婚礼前,老太太先回到娘家去小住数日,到重行婚礼那天,老太太如新娘一样打扮,头戴凤冠,身穿大红褂,从娘家坐花轿到达夫家时,出门迎接的不是“新郎”,而是儿子和女婿。老夫老妻拜过天地、祖宗后,再行坐席,两老面朝大门,坐在两张八仙椅上,桌上两边搭起五个烛台,点一对大金烛,烛台后面再放一张较矮的八仙椅,再置上十张八仙椅放在适当位置上,都坐上从亲邻中请来的“十全命”老太太,头戴凉帽圈,身穿大花袄,陪伴“新郎新娘”。此时堂前鼓乐高凑,喜炮齐鸣,儿、媳、女、女婿、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上堂叩拜。亲戚朋友上前祝贺,老夫老妻起身还礼。俗称“吃暖房酒”。最后由孙子、孙女送二老进“洞房”。第二天还要再办礼饭宴请亲友邻舍。隆重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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