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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社旧址(广州起义纪念馆)
发布时间:2003-08-27 14:54:39
来源:《广州旅游百科》

  位于广州起义路广州市公安局大院内。1927年12月11日,以张太雷、苏兆征、叶挺、叶剑英为主的中国共产党人发起了广州起义,并在原广州市公安局旧址内建立了红色政权——广州公社,为中国第一个城市红色政权。广州公社旧址(亦称广州苏维埃政府旧址)现存大门和北、中、南三楼。当时中楼是会议室、办公室、工人赤卫队总部,北楼为军事指挥部,南楼办公室及贮藏武器等的地方。1956年在这里设广州起义史料陈列室。1961年,这里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辟南楼为纪念馆。1977年国家文物局等单位曾拨款进行修缮。1978年1月,叶剑英为之题定了“广州公社旧址”“广州起义纪念馆”大字。1981年纪念馆重新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