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推荐行业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第二批)2025年度专题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发布广州市智慧文旅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第二批)2025 年度专题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依托5G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探索先进、高效且智能化的文旅资源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文旅业务管理精细化、文旅服务智慧化,以科技赋能,有力促进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方式
本专题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托广州市智慧文旅科技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创中心)组织,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科研人员撰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见附件1)。协创中心组织初步筛查,并组织协创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评审,评审结果报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经公示无异意,符合条件的通过“广州科技大脑”申报予以立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在广州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经营场所,以该分支机构的名义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年(含)以上,且在广州地区“纳统”。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组织开展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基本条件,不存在注销、迁出、歇业、吊销、破产等情况。
(三)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只能依托同一个单位;项目负责人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64 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有关惩戒期内。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五)项目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符合财政和科技等部门的查重规定。
四、申报限制
(一)作为申报单位存在2024年1月15日已到期,且未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新申报竞争性前资助项目。其中,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2023年度及以后(基于“广州科技大脑”申报的)在同一科技计划类别内,在研和新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有2022年度及以前(基于“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的)在研项目的,暂不受理新项目申报。
“在研”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存在未完成项目验收流程或终止流程的竞争性前资助项目。2024年度待完成任务书签订的竞争性前资助项目视同“在研”。
(三)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的竞争性前资助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有意承担申报项目研究任务且满足条件的单位,组织合作单位及科研人员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编制《2025年广州市智慧文旅科技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详见附件1),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将材料电子版(扫描pdf)发送到指定邮箱gzlibnet@gzlib.org.cn。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24时,以成功接收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二)项目审核。协创中心按照有关流程对项目进行审核,并报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批准。
(三)广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流转。经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核批准立项的项目,经公示无异意,项目申报单位在“广州科技大脑”平台按照广州市科技项目管理流程上传正式项目申报书,最后与市科技局签订项目任务书。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336277
联系人:刘工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附件:1.2025年广州市智慧文旅科技协同创新中心专题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
2.2025年度广州市智慧文旅科技专题项目申报指南
广州市智慧文旅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2024年10月21日